血色浪漫豆瓣书评

2021-12-27 19:49:14

《血色浪漫》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国产电视剧,曾看过两遍。看第一遍时是在北京上大学,和舍友们一起看的,大家关注的焦点是钟跃民怎么泡妹子。外地人初来北京,特别崇拜这些大院子弟身上的气质,他们逗逼、贫嘴,但又锋芒毕露,讲兄弟义气,是我们心中渴望的英雄的样子。

那时候,我看到的只是这部电视剧的“浪漫”二字。

后来,我进入部队,有一天在操场上训练。休息时,同事去买冰淇淋吃,顺便给了我一个。我突然想起了《血色浪漫》中的一个情节:钟跃民和朋友们要去插队了,临走前去偷了些东西卖了钱,买了一大桶冰激凌,吃到想吐。

当天晚上回去,我又把电视剧重看了一遍。

这一次,我看到了“血色”二字。但这里的血色并不是小混蛋被扎死的鲜血,也不是宁伟杀人的鲜血,而是心中充盈的激情之血,是阳光映照下的红色之血,是时代无法淹没的人性之血。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电视剧中的一干人物经历了动荡的“文革”时代,经历了天差地别的插队岁月,经历了刚硬强猛的当兵岁月,经历了改革开放的下海潮,经历了无忧无虑的童年,也经历了需要不断进行选择的成年......

但是他们从来没有向命运低头,从来没有感到颓败和抑郁。即使遭遇了家庭变故、爱情失恋、事业挫折,依然满怀激情地拥抱生活,既能够随遇而安,又能把任何地方当做自己的家,以他乡为故乡。

这也许就是作品感染我的地方,因为它能激励我。

这些特点主要集中在刘烨扮演的钟跃民的身上,他也是我认为的做人,尤其是做男人的标准。当然,我这里说的“做人”不是道德上的“做人”,而是在生命意义上的“做人”。

钟跃民一直活得潇洒,随性,始终遵循自己的心灵,自由面对眼前的世界,既不刻意追求,也不轻易放弃,所以他获得骄傲,活得有尊严。

起初他追求周小白,但是当他看到小白的家世,看到小白对爱情的掌控时,他觉得这不是自己梦想中的爱情,所以他拒绝给予承诺。

之后,他来到陕北插队,并没有像其它知情那样感到生活清苦,而是被这块土地上的原始生命力所感染,被信天游的歌声所震撼。因为这种宽厚的、纯净的环境,与他内心的质地是契合的。所以,他会去爱一个唱歌的姑娘秦岭,不只是爱,还是崇拜,是像对母亲一样的亲近。

后来有了机会去部队,他不是很情愿,但是只要穿上了那身军装,他就会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责任,和战友张海洋、宁伟一起,成为侦察兵的佼佼者。

进入改革开放后,他下海经商,从街头摊煎饼做起。他不会觉得这是丢面子的事,因为他的内心足够强大。他认可自己的追求,坚持自己的追求,不为外界的眼光干扰。

看起来,他辜负了不少女人,甚至伤害了他们。但这些女人只看到了钟跃民表面的样子,不了解他的内心,更不知道他的人生信念。唯一能够靠近他的,就是最后守候他的高玥。

《血色浪漫》看似讲述的是一个年代故事,其实讲述的是一个真正的人的传奇,他活出了自我的价值。

当遇到困顿的时候,只要我们想象钟跃民对待人生的态度,或许就有了方向。


血色浪漫和亮剑是一个作者。我是女生当时看这个电视的时候特别爽,宁伟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也最惋惜。情义二字,他不沾一样,就不会被部队开除,最后也不会死。叫出顽主那一刻开始,而不是玩儿主。我觉得就是个矫情片。我说的也许不对。钟跃民在感情方面……真不是东西!很羡慕钟跃民的生活方式,男子汉大丈夫,拿的起放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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