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休妻后妻子下场(古代休妻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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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的离婚方式中,有“出妻”、“义绝”、“和离”和“呈诉”等多种形式。
“出妻”一般是女子超出了“七出”的范围了,丈夫可将其休掉,无需经过官府,将文书在双方父母和见证人的签名下,即可解除婚约。即包括不孝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盗窃,后来情况变得更加严重,成为了男方控制女子的手段,其中孔子的弟子曾参就因为妻子没有把饭煮熟就将其休掉了。
“义绝”主要是夫妻间以及双方家庭中由于两人发生残杀的关系,经由官府判断,认为其中一方犯了“义绝”,并强制双方离婚的一种方式。
“和离”即男女双方自愿离异,即协议离婚的方式。
而您所问的是妻子是被休的,那么主动方是出自男方的,就缺少了协议的说法了,总的来说这对与女方是非常被动的,也就是说同前面所说的“出妻”有一定的契合度了,所以说被休之后,容易被人理解为是犯了七出中的某一个错误,从而容易让人认为其女子是犯错之人,进而招来骂名,名声遭到了极大的损害,回到父母的家之后,也会因为因为是被休的原因,而导致分无分文,给娘家也会带来不少的负担,使得女子的心理压力越来越大,也是一种痛苦不堪的后半生了。
古代嫁鸡随鸡,一旦被休可是悲惨命运,不但名声被毁,还遭人污侮,休妻也是有条件的,不守妇道,无生长,不孝公婆,不爱子女,不敬丈夫,。不具备这些条件是不能休的。一旦被休,生活就无着落,再嫁也相当困难,如果娘家愿意收留则可,不愿收留也只有出家为尼为道,青灯度日。朱买臣怪妻势力,休妻。
但也有休夫的,如李清照,古代夫为妻纲,休夫等同犯罪。李清照为了休夫,甘受徒三年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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