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胡人是现在什么人(古代的胡人是现在哪个民族的人)
其实汉族也存在收继婚现象,只是汉族传统上不鼓励收继婚,特别在儒家兴起之后,社会舆论更将收继婚视为一种乱伦,并立法禁止。明朝法律规定,娶父、伯、叔寡妇者判斩首,娶寡兄嫂或弟媳者判绞死,清朝也有类似的法律。但在社会下层特别是贫困人家,收继婚现象仍然可见,例如:明成化年间,礼部问断记载,“窃见男女嫁娶,近年以来,有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雍正年间《洪同县志》卷一记载“乡村恶俗,有弟嫂重亲者”;乾隆《武乡县志》卷二“更有兄收妻一条,其弟或利其兄资产之厚,其兄或利其弟妻素善持家,辙相匹偶”;《清稗类抄》第五册,提到汉中的转婚风俗,“以胞弟妻其孀嫂,谓之转房,弟若不可,则嫂可以吞房灭伦控之”;《清代名臣判犊》曾记载江苏常熟地方的转婚制:“苏乡旧俗,兄既娶妇,不幸而亡,遗妇与叔成婚,乡人称‘嫂接叔’”。

但在中国古代北方胡人社会,收继婚可是很普遍的现象了。同时,收继的男女关系可以是岳父与儿媳,儿子与继母,叔与嫂,侄子与伯母,外甥与姨母等等,亲族内只要不是自己的直系双亲和儿女,都可以收继婚。这确实让饱受礼数熏陶的汉人瞠目结舌,无法接受。
北方胡人社会收继婚现象如此普遍,归根到底是严酷、落后的游牧社会与经济所导致的社会必然现象。说简单点就是,胡人的地理气候太过恶劣,社会经济水平太过落后,迫使胡人不得不施行收继婚的婚俗。
第一、减少物质财富的流失。游牧社会的经济模式非常落后,基本处于靠天养草和靠天养畜的状态。劳苦放牧尚且不能满足温饱,还不时得对外掳掠,才能满足自身的物质需求,这必然会导致普牧民家庭很难积累多少物质财富。所以对于胡人来说,每次婚嫁的嫁妆都是一笔非常大的开销和负担。如果让失去丈夫的寡妇改嫁别的家族、氏族,势必要带走宝贵的嫁妆,这是每一个牧民家庭都无法承受的损失。
第二、促进人口繁衍。北方胡人社会的生存环境太过严酷,死亡率非常高了。首先,靠天吃饭的游牧经济,往往一场雪灾就会造成过半人畜冻饿而死。其次,之频繁的部族之间、胡汉之间的残酷战争,造成了大量的人口死亡。例如:唐玄宗时期,和唐朝鏖战的契丹,其人口一度从二十多万,萎缩到十万。历经残酷的各部统一战争,公元1206年的蒙古汗国虽拥有百万部众,可是成吉思汗麾下所能征集可供征战的壮丁,仅有区区十万人,大量的青壮年在战乱中损耗。再次,就是当时北方胡人社会的医疗水平和生活条件极其有限,人口的病死率也非常高。
对于一个物种来说,多生一个,少生一个,往往就决定了这个物种是否能够延续下去。对于氏族、部族、民族而言同样如此,人口的高死亡率,尤其青壮年男子的高死亡率将会迅速导致部族实力锐减,被其他民族吞并而消亡。故此,每一个能够生育的女人都会被视为宝贵的生育资源,而被重新利用起来。所有育龄妇女都在拼命地生育孩子,用高生育率来抵消高死亡率。正是如此,北方胡人社会的寡妇是不会有汉人守寡,守贞操的传统和现象得,汉人的寡妇往往不再婚嫁,死后换个贞操牌坊。所有胡人的寡妇在失去丈夫后,随即就会再次成婚,继续开始不停地生育。例如:终结了蒙古西征的艾因·贾鲁战役中,被俘杀的蒙古军统帅怯的不花,在给旭烈兀大汗的信中说道,“希望可汗不要为损失一支蒙军而过度悲伤。就让他这样想:就当士兵的妻子们一年未曾怀孕,他们马群的母马一年未曾产驹”。确实,两万蒙古兵的死亡,让两万名蒙古妇女在一年内无法受孕了,但再她们改嫁的第二年,她们便又重新开始不停地生育蒙古小战士了。
第三、确保宗族延续的稳定。胡人社会在父系家长制确立后,要求男性血统的纯洁,不失种姓。而这也正是北方胡人婚姻中,生殖文化体系的一种集中体现。女子嫁入本氏族后,就意味着她已成为本氏族的正式成员,而两性间的婚姻关系则是对女子的一种力量约束。在男子死亡后,为了继续保持对女子约束和占有,使其不能脱离本氏族,就由死者氏族的成员或亲属来娶她,将其继续限制在本氏族或家族内,这是原始群婚制遗风的一种变异。史书记载,汉文帝时遣使者给老上稽粥单于送信,汉使者与中行说辩匈奴恶俗,中行说曰:“匈奴之俗……父子、兄、弟死,取妻妻之,恶种姓之失也。故匈奴虽乱,必立宗种”。可见收继婚是确保本氏族女性成员,能够继续生活在本氏族中的一个重要方式。再以蒙古帝国初期的后宫为例,蒙古帝国第二代大汗窝阔台登基后,他父亲成吉思汗的众多妃子中,除了窝阔台的生母孛儿帖,以及深受窝阔台尊重而不敢对其胡来的也遂妃外,其余妃子都成了窝阔台大汗的后妃。

第四、为了照顾失去丈夫的家人,消除失去丈夫的后顾之忧。胡人社会战乱纷纷,青壮年男丁不得不在战场上频频厮杀,他们最担心的就是自己死后,留下的家人怎么办,谁来照顾。收继婚恰恰解决了这个问题,寡妇由家族中的男子来收继,原有的血缘关系得以保留延续,死去丈夫的遗孀,可以继续名正言顺地照顾亡夫的家人。例如,匈奴就奉行“贵兵死,耻病终”的习俗,认为在征战中战死是“壮士所有也”,同时这种贵兵死的习俗也,与匈奴盛行妻后母、报寡嫂习俗相伴相随。这样便可让征战的士兵们全无后顾之忧,勇往直前。因为,每一个勇于战死沙场的男子身后,都有一个女人会默默无私地照顾他的家人老小。
无独有偶,尚处于游牧状态的古希伯来人也有收继婚的传统,在古希伯来的《律法书》中明确记载,“假如有人的兄弟死了,没有留下子嗣,他就有义务要娶兄弟的遗孀,为已故的兄弟留名立后;不肯这样做的人必受尽羞辱”,这条法例的目的,就是要使无儿无女的寡妇也能生育儿子,而那儿子还可承受她丈夫的产业,将来好照顾她。
古代胡人的继婚习俗主要是为了生存而形成的。
古代北方民族是马背上的民族,他们居无定所,没有固定的房子,不种田。只养马、羊等。而电塞外的草原、水源都是有限的,为了争夺草原经常打仗,所以男人的寿命都不长,寡妇多。
由于是马背上的民族,家庭财产本来就不多,所以带着小孩的寡妇走没人娶的,因为供应不了那么多人吃饭!
游牧民族居无定所,今天见面了,下一次见面不知是猴年马月了!所以谈恋爱是个难题。
基于以上原因,古代的北方游牧民族就逐渐形成了继婚的习俗了。当然那是以前,现在己经没有继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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