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事件女方到底叫什么(刘强东案件的女方实情)

2021-12-30 00:46:43

美国检方最后决定不起诉刘强东,很明显是检方经过评估之后觉得女方提供的证据没有足够的说服力,如果强行起诉的话,胜诉希望渺茫,检方不想浪费大量的时间、财力在两个外国人身上。


检方之所以会做这样的判断,最关键的原因是女方报了两次案,而这两次报案她对警方的说法完全不一样。第一次是她朋友帮着报的案,警察来了她说这是个误会。第二次是她和朋友经过商议之后约刘强东见面,在见面的时候报案,警察来了之后她说刘强东强奸了她。


而且据刘强东律师的说法,在第一次报案之后,女方还向刘强东道歉了,这一情况警察是完全掌握的。在刘强东律师昨天发的声明里还提到,在第一次报案之后到刘强东被捕期间,女方多次主动联系刘强东的助理和律师要求谈判,谈判内容就是希望得到补偿。律师敢在公开声明中这么写,这些内容必然都是有警方认可的证据基础的,不然的话在美国的司法环境下,这个律师的职业生涯就完蛋了。


正是因为女方前后两次截然相反的报案态度和主动要求谈判的行为,让检方始终无法相信这是一起完全违背女方意志的强奸案。我个人觉得女方一开始应该是愿意的,或者说至少是半推半就的,但是完事之后有点后悔,觉得不值,于是想要点补偿,结果没谈拢,最终选择第二次报警。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她两次报案态度完全不一样,为什么要主动要求谈判,以及为什么在房间里四个小时她都没主动离开(不要说她没办法离开,看看她给路透社的那些爆料,她是有机会可以离开的。)


所以如何评价当事女生呢?还真不好评价,也不能说她就是个坏女人,从前后两次不同的报案态度来看,她应该也是经过了剧烈的天人交战,最后选择了她认为对她最有利的办法,站在女性角度这种选择有时候甚至是可以理解的。但不幸的是,美国的司法制度并没有支持她的这种选择。

一个年轻的单身女性,深夜带着喝酒后的陌生男性,回到自己的寓所,是为了谈理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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