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坠楼女婴(石家庄坠楼女婴之母曾育一子)
在中国的古代诬告别人的罪名可不小,也就是说你告别人什么罪,如果被证实之后,这些罪名要执行到诬告人的头上。

如果12岁的女孩没有找到证据最后赔偿了对方十万块钱,哪么当证明充足的情况下,这个诬告别人的妇女同样要赔偿对方十万块钱,这样才合情合理。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将来才敢在街上大胆的扶那些摔倒的弱势群体,不然的话讹诈的成本太低了,哪怕是一个好人,可是在自己的家庭困难的情况下,也会产生讹诈对方一次的想法,因为成功了可以得到数万元的利益,而失败了只是道德被谴谪一下而已。
假如是你的话,你会不会在被人扶起来的一瞬间,产生这种一夜暴富的想法呢?毕竟成本太低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自家的生活很有可能会因为这次讹诈的事从而提升一个档次,可以说善恶只在一瞬间,因为讹诈的成本太小,而利润很大,才会让更多的人挺而走险。

当出现沉重的惩罚后,这些心存侥幸之人在讹诈别的人同时就会衡量一下成本,万一失败自己本就不富余的家庭会更加难过,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徘徊在善恶之间的人就会因为律法的原因,从而选择善的一面。
所以我个人很支持诬告反坐的方法,让哪些心存侥幸想法的人衡量一下犯罪的成本,从而让更多的人敢于去扶这些摔倒在地的弱势群体。
建议国家对讹诈见义勇为的行为者追究刑事责任,应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者建议列入个人诚信黑名单十年,并处罚款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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