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斩下的人头(古代有电视吗)
先说结论:不咋办。
正常情况下,死刑分为两种。
秋后问斩。斩立决(或者其他方式)。
曹魏时期开始,普通死刑的最终决定权已收归中央。自府县逐级申报,每年要进行刑部、大理寺、监察机构的封闭式三司会审死刑案,三司一致同意死刑,才能汇总呈报皇帝勾决。
若意见不统一,二司同意死刑一司坚持不同意,三司要进行长官会商,如果最终还是坚持需申报皇帝亲自裁决。
二司不同意死刑则直接发回重审。
皇帝勾决死刑名单,逐级下发到县。行刑时间一般限在冬至日前完成。冬至后到达的死刑文书则不能执行,得等第二年重新参加三司会审。
特殊情况下,叛乱等情况不说。明清时期重大刑事案件(比如逆伦案)申报皇帝也须三奏或五奏,皇帝签署同意后大理寺才能下发斩立决的最终判决书。
只要符合死刑执行规定(午时三刻,也就是大约11点45分),也进行了判决宣读和罪犯身份辨识,死刑就是合法的。
所以,不论秋决,还是斩立决、绞立决等死刑,哪有那么多的刀下留人?
即便是真有皇帝特赦或暂免死刑,也得看有没有被正式执行,如果罪犯已被处决也符合执行规定,死了还不是就死了。后续该怎么处理,就要看皇帝是否愿意深入追究案件审理过程。
电视看多了,古代没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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