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可以赶走物业吗(业主委员会解雇物业)
物业管理权收回到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最后结局都不理想。
物业管理,说白了是一种市场行为,应该遵循市场的规范和规律来做。市场规范就是业主交了物业费应该享受到哪些权益。市场规律就是物业管理以服务为主,急业主所急,想业主所想。
物业管理的难点在于成本控制,这个由市场说了算。我们很多的物业公司往往都在向钱看,收物业费的时候态度蛮横,不交费断水断电。每天除了守大门的保安存在,基本没有别的上班的人。物业的工作其实很多很繁琐,比如垃圾处理,公共卫生的清理,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治安管理等等。这些都需要开支,于是很多物业管理形同虚设,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交物业费的原因。
但把物业管理权交回给业主委员会,情况会有改善吗?我看未必。业主委员会是一个自发形成的组织,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完全靠的是委员们的自律和业主们的信任。最终落到实处的还是一件件具体小事,业主委员会有这么多的精力吗?谁来监督,谁来落实,谁来执行?这又是摆在业主委员会面前的一道难题。
所以物业管理权最终是交给物业公司,还是收回到业主委员会,都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平常无小事,我们首先要遵从管理制度,及时合理的交物业费,明白我们的权益。物业公司也好,业主委员会也好,都应该以业主利益为先,一旦我们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坚决拿起法律武器去抗争,这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你认为呢?
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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