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中歼敌最多的战役(人民解放战争三大战役历时最长)
不是解放战争。
“击溃战,对于雄厚之敌不是基本上决定胜负的东西。歼灭战,则对任何敌人都立即起了重大的影响。对于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对于敌,击溃其十个师,不如歼灭其一个师。”
这段话是1936年12月,毛主席在红军大学的一次讲演上提出的。
为什么毛主席认为歼灭战远优于击溃战?
因为土地革命时期,红军物资匮乏。尤其是武器装备,极度匮乏,且无法自制,只能依赖于战场缴获。
在这种背景下,红军消耗了弹药,打跑了敌军,但却没什么缴获。下一场战斗要拿什么迎敌呢?
所以,击溃战对于红军而言,显然是没有意义的。红军只有通过歼灭战,成建制的歼灭大量敌人,获得批量军需物资。才能应付一场又一场的恶战。
而且歼灭战也能俘获大量俘虏。这些国军俘虏的军事素质高于赤卫队、游击队。不用特别训练就能投入战斗,在关键时刻,往往能解决红军兵源不足的问题。
举例子说。
中央苏区第四次反围剿期间,红一方面军攻击南丰县城失利。
之后,红军调整战术,以大兵团伏击和大兵团山地攻坚战术,全歼中央军三个师。
其中就包括了陈诚的看家部队第十一师。
由于损失太大,陈诚气的要吐血,蒋校长精心筹划的第四次围剿也就此失败。
红军方面,反围剿成功后,清点缴获:最新式德造轻机枪三百多挺,四十门大炮,各种枪支一万多支。俘虏一万余人。
靠着这些缴获,红一方面军的装备水平较于之前有明显提升,兵力由七万扩充到十万。
具备了与国军打大规模运动战的实力。
但接下来的事,众所周知。李德、博古来到苏区后,否决了此前的游击战、运动战,提出所谓的“御敌于国门之外”的方针。
企图以阵地战、正规战,在苏区外制敌,保守苏区每一寸土地。
这里的“御敌于国门之外”方针,其实就是击溃战的一种表现形式。
就拿第五次反围剿初期的团村战役来说。
当时中央军三个师进犯苏区,红军的策略是于险要地区设伏,全歼这股敌军。
如果这次伏击战成功,打破蒋校长的“堡垒主义”战略,接下来再打几场歼灭战。第五次反围剿可能就成功了。
可是由于李德的瞎指挥,硬要把一、三军团分开使用,导致一军团未能准时进入战场。因而兵力不足的三军团和五、七军团一部,只能是“硬吃”这三万国军。
但红军才一万二,国军三万。怎么可能吃的下去呢?
于是,伏击战打着打着就变成了消耗战。
虽然在战斗中,三、五、七军团的指战员极其英勇,以一万余人的兵力,硬是击溃了国军三万人的进攻。让不了解情况的李德、博古在事后颇为得意,认为这是“御敌于国门之外”式的大胜。
但前线指战员知道,这种击溃战对于严峻的反围剿形势,没有任何意义。
国军有钱,损失再多也没事,回去补充完兵源、弹药后,马上就能再战。
红军穷的叮当响,一场恶战下来,损失的兵源和弹药,要找谁来补充呢?
要总这么无意义的血拼,打到最后,红军就只能拿烧火棍迎敌了。
彭总当时叹息地说:如果一军团在,与三军团靠拢作战,敌三个师十五个团当能全歼,加上洵口歼灭之三个团,就是十八个团,再寻机歼敌二十个团左右,敌军第五次‘围剿’就可能被粉碎,历史上也就没有二万五千里长征了。
但历史没有如果。
红军此后在错误的战略指导下,军需弹药越打越少,兵源越打越少,地盘越打越小。打到最后,不得不放弃经营多年的根据地,被迫踏上两万五千里的长征。
当然,歼灭战的大量应用,确定是在解放战争时期。
如《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在山东华中打几个好的歼灭战》、《学习陈赓部集中主力各个歼敌的作战方法》等文件,便都是1947~48年期间,毛主席针对当时形势做出的相关战术指示。
据陈赓十四日辰电称:……经五小时夜战,消灭顽十一旅两个团。据不完全统计,我缴获山炮四门、迫击炮七门、重机枪八挺、步枪五百余支、轻机枪三十余挺,俘顽千余名,我伤亡甚少。……彻夜激战,结果我缴获山炮六门、平射炮二门、迫击炮十一门、小炮二门、重机枪八挺、轻机枪数十挺、步枪五百余,俘虏七百余,我军士气高涨,准备继续作战等语……我陈赓纵队现已开始作战,采取集中主力打敌一部、各个击破之方针,取得两次胜利。我各地作战亦应采取此种方法,每次集中大力打敌一部,其比例应为三对一,最好是四对一,以求必胜,各个击破敌人。望将此种战法普遍教育团级以上将领,是为至要。——《学习陈赓部集中主力各个歼敌的作战方法》
这些指示,笼统的说,就是不要打无意义的仗。我军每次出动,都应集中力量,以三倍或四倍兵力优势歼灭敌军之一部。不战则已,要战就争取必胜。
依靠中央的指示,我军在解放战争后期打出了人类罕见的战损比。
通常打仗,是我方50万,敌方30万。
打完后,我方剩30万,敌方0。
敌军在我方的强势进攻下,死伤溃逃俘,全军覆没。我方也没什么补充,损失20万,还剩下30万。
我方能剩多少人,取决于敌方的抵抗程度。
但在中央打歼灭战的指示下,解放战争是这么打的。
辽沈战役,我军70万,国军50万。
打完后,我军变为100万,国军0。
淮海战役,我军60万,国军80万。
打完后,我军变为120万;国军0。
平津战役,我军100万,国军60万。
打完后,我军变为150万,国军0。
三大战役下来,国军由365万变成了150万。我军由280万变成400万。
其实我军并没有肉体消灭多少国军,而是大部分国军都被我军以歼灭战的方式包围。或于战场起义、投诚了。或被俘后加入人民军队怀抱了。
然后的渡江战役也一样。100万对70万。打完后,毫无悬念的变成160万对0万。
如果解放军不以歼灭敌人为目的,而是像国军一样,仅以击退,击溃为目的。如所谓“徐东大捷”,这居然也能算作是大捷。解放战争肯定不可能在短短四年内就结束。
关于溃敌十师不如歼敌一师,毛泽东主席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其中的事实和道理,是从战争的实际、长远效果出发考量的。把十个师的敌军击溃了,溃者,溃败、溃散、溃逃,这溃败、溃散、溃逃的敌军可以再聚拢、再充实,聚拢充实之后依然是十个师的敌军,虽然是歼灭了一个师,但你把它歼灭了,这个师的敌军以后就不再存在,敌方的对抗力量就少了一个师,所以,歼灭战的实际、长远效果要大于击溃战。毛泽东主席的“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其出发点盖源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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