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事件被砍杀结果(昆山死人大事件)

2022-03-06 07:31:45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尽管是一个生命的消逝,但是此人的死亡在我看来不值得一丝一毫的同情,反而想让人拍手称快。

死者私藏管制刀具并用其行凶,主观恶性极大

根据现在的信息我们可以知道,死者当时从车上拿下来的并非是一般的小刀或者是普通水果刀,而是长度为数十厘米的管制刀具。携带这样的管制刀具本身就是违法的。

出门在外,难免会发生一些摩擦,我们大部分人并不会在这种生活摩擦之中动不动就向他人拔刀相向。可是死者在己方与他人发生摩擦之后,竟然拿出管制刀具试图伤害他人,其自身行为具有非常大的主观恶性。

电动车主系正当防卫,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以现在的情况,我们不能说这个人当时拿刀就一定是想要砍杀电动车主,但是至少可以肯定的是此人当时至少已经有了故意伤害电动车主的故意和行为。而且从网上之后曝出的信息来看死者生前有诸多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受到法律的制裁。是个道德低劣、蔑视法律的人,这样的人在当时之下,任谁都会觉得此人就是想要重伤电动车主,甚至是砍死对方也无所谓的态度。

2.对方人数众多,又持有管制刀具,电动车主当时所面临的危险的紧迫性和严重程度是可想而知的。不能说刀掉落在地,电动车主所面对的危险就不具有现实紧迫性了。即使对方和电动车主都没有捡起刀,在之后的冲突之中,面对多人所带来的人身威胁,电动车主的人身安全也是处在十分严重的危险之中的。

所以笔者以为,在当时的环境下,电动车主捡起刀砍向对方仍然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做人一定要有底线,要懂得尊重他人。疯狂作恶的人最终只会自食恶果的。

这种垃圾男人,人渣,砍死就死了,报道它干什么呀,影响心情,看看能不能想办法帮助电动车男,替天行道,为民除害,要求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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