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对法律的看法(讲授法案例)
他的法律知识相当丰富。当然了,主要限于刑法学。
从他的视频里可以看出,他应该是刑法学出身,但是对犯罪学、社会学、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包括法律史和国外矫正制度都有相当程度的研究,这是有目共睹的,知识量大,理解深刻,论点扎实,绝对是一流的。
其实,一个刑法学者能深研法理学已经很不容易了。因为在现实中,刑法学和法理学经常处于相悖的立场。所以说,他的水平就有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那个意思。
若说他有什么缺陷,也只是那些跟他的专业比较远的财经类法律,以及国际私法、证据法、矫正学这些。但是在现实中,离自己专业这么远的东西,一般除了师爷以外不会有人学,有师爷就够了。
他的水平,厉害。因为他的能力正好针对他所在的法系。
目前来讲,世界上基本有三类法系:
一,法条型。就是说案例出现,判决走向以法官为主导,比较拘泥于法条,所体现的是法律的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多讲理少讲情。在这个法系下,熟悉法条就是优势,法条记得越多越牢,引用得越准确,这就是实力。
我们现在就属于法条型法系,而罗翔在这方面的实力是毋庸置疑的。
二,前例型。前例型是西方部分区域的主要法系,就是说当案例出现时,虽然还是法官主导,但不仅要参考法条,而且注重前例。在这里,那些具有广泛的法理和民意基础的判例是最重要的。这种法系看重实际案例,那就需要记得超级多的经典案例才行。
但是,在我们的法系环境里,不需要。
三,辩论型。很多人看一个律师是不是够厉害,总是看这个律师是不是足够雄辩,这个观念,就属于影视剧看多了。辩论型法系不合我们的情况,它是基于国外个区域法律不一以及陪审团制度出现的。它不是以法官为主导,而是以律师为主导,雄辩的律师能够很大程度上影响陪审团的意愿,从而影响判决结果。我们看影视剧里那些律师,都是这类情况。但是在现实中,我们的环境下,这个情况是不存在的。因为我们的法律是统一的,也不依靠陪审团来决定嫌犯的结局。
你可能觉得这种律师很厉害,比如香港影视剧里那些王牌大状,或者日剧《Legal High》甚至《逆转裁判》那种,但是那种律师拿到我们的法系环境里,几乎等于另一方的友军,他们若不输个外焦里嫩只能说他们逃得快。换句话说,这种律师拿到我们的法系里来,那就是来送业绩来了。
一个律师是不是真的厉害,要看他的能力是不是能够针对他所在的法系发挥作用。罗翔就是一个典型的有实力的好律师。但是,仅限于法条型法系。
至于很多人印象里的前例型、辩论型里那些厉害的律师,拿到我们的环境里来,现实中,他们是没用的。
所以,你不能用那种律师来跟罗翔对比。抛开错误的观念,你才能发现罗翔的厉害。
大学教授以上的法学专家都很厉害,结合案例分析的课听的都很精彩,罗确实也算好的教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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