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县级官员(清朝县衙的详细编制)
自秦朝实行郡县制以来,县衙作为最基层的政府机构便发挥着上承朝廷、下衔黎民的重任,正所谓:天下之治始于县。清朝更加重视县衙的作用,雍正曾强调过:“县令乃亲民之官、吏治之始基也。”

那么如此重要的政府部门是如何构成的呢?
知县一名,县衙的最高行政长官,正七品,由吏部选举的进士、举人、贡生等担任。全权掌管县内的各方面事务,主要包括征收赋税、案件审理、监督农耕、赈灾济贫、铲除匪盗、兴建学堂等等。
县丞 一名,县衙的二把手,扮演着师爷的角色,正八品。主管县内的文书档案、仓库粮银等工作,下设县丞攥典一名协作其办公。
主簿一名,知县的副手,电视剧里县太爷审案,在旁边记录的那人就是主簿,正九品。
管理户籍和文案工作的,下设主簿攥典一名协助其办公。
典史一名,相当于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未入流。下设典史攒点一名协助其办公。
知县、县丞、主簿、典史是县衙核心官员,皆由吏部选拔,皇帝任命,是朝廷命官。

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每房皆设典吏一名、攒点一名,六房人员没有俸禄,只是靠微薄的纸笔费、抄写费等养家糊口。
吏房:县衙的组织部,主管县内官员的升迁调补,记录本县士子做官的情况,是六房中比较厉害的部门。
户房:县衙的财政局及税务局,主管征收粮税,上缴朝廷的事宜,荒年要主持赈灾事宜。
礼房:县衙的宣传部,主管祭祀、庆典等事宜,掌管知县的信件和帖子、县谕。
兵房:县衙的国防及武装部门,主管征兵买马、操练士兵。
刑房:县衙的高级法院,主管全县的民事、刑事案件。
工房:肩负起城建局、农机局、银监会的职责,主管纺织布匹、建庙铺路、兴修水利、铸造钱银、销毁制钱等。

除此之外,县衙还设有负责收发文件的收发房、钱银入库的库房、专门审案的时原、记录口供的招房、管理粮仓的仓房,仓房下设库子4名,斗级4名。负责教育事业的教谕(正八品)和训导(从八品)。
知县听差16名—县政府保卫科
典史听差4名—公安局保卫科
壮班40名—征税人员
捕快几十名—刑警
知县听差门子2名—县长的秘书
知县马夫1名、轿伞扇夫7名——县长司机
典史听差门子——公安局长的秘书
鳌山司巡检、雄崖巡检等从九品,各分区的片警。
驿丞—邮局局长,下设总递司、铺司、司兵、马夫、白夫若干人。
医官、兽医医官、仵作若干人。
贡生、幕僚、师爷若干人。
每个时期根据县衙实际情况,人员编制和人数会有变化。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县衙这个最底层的政府机构编制囊括了生活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清代的县衙大概是50个到一百个左右。如果是大县的话人数稍微多一些。
其中固定的在编人员,官和吏,还有衙役,一般是固定的。
县令无疑是最高长官,县丞是副职是负责整个县的具体事务,也就是一个实权人物。县丞设有自己的衙署办公,与主簿一起佐理知县,分掌一县之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务。
主簿的设置与县丞类似,有自己的专署办公,与县丞分管粮马、税收、户籍、巡捕等事。但是级别比县丞低一级,他是属于九品,县丞是八品
典史的品级为未入流,掌管一县监察狱囚之事
小吏也固定,吏、兵、户、礼、刑、工房衙役一般有编制的皂、快、壮三班 一班为10人。有些人会感叹说,为什么人这么少?因为还相当的事务性的问题,都是有保长,里正,乡绅等大量的编外人员去负责,古代不下乡,乡里一般是自治。
清朝吃空饷的人也是非常多的,就是挂个名领一下工资,一些不明真相的吃瓜,他认为他们的人数好少,如果算上他们吃空饷,这个县人口有50万的话,在册的人员可能最高的达到7500个,你还觉得清朝的官员不臃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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