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作品中对食物的描写
看过一个中篇小说《豪赌血丝龟》,作者对吃挺有研究。主角是个花花公子,吃喝嫖赌无所不通。一天去酒楼,老板给他报菜:蒸熊掌、炖燕窝、烧驼峰、炖鱼翅、烤鹿尾。他都仨字:吃腻了。
老板正犯愁,大少爷说给我炖碗鲫鱼脑吧。于是全体酒楼的出动,把县里所有鲫鱼都买来,半熟了取脑,可是还是不够一碗。于是加上点冻菠菜心、冻豆腐,生蛋清。又在一盆驴血里加上盐,不停搅拌,紧出半白的驴血黄。炖在一起,非常鲜非常嫩。一直想尝尝,但知道不可能,一碗鲫鱼脑比熊掌、鱼翅珍贵多了,抗战时汤恩伯用这道菜宴请过贵宾。
《宰相刘罗锅》里乾隆请刘墉跟和珅吃烤羊肉,给他们说:“这羊从生下来除了喝奶,就是吃河边的嫩草和各种草药,故而它的肉是肥而不腻,瘦而不柴。”
《鹿鼎记》里,天地会给韦小宝送的茯苓猪:这猪只喂鸡蛋和茯苓,渴了就喝花雕酒,猪肉大补。
一篇故事里,盐商家里用人参、白术、冬虫夏草喂鸡,蛋的味道非常鲜美。
《雍正王朝》里年羹尧喜欢吃大白菜——把一颗很大的白菜全都扒了,只留中间一点心。
这四种食材真让人可望不可及,能尝尝多好。
《康熙微服私访记3》里的食盒记,噶礼喜欢吃,炒个豆芽都要用蛋清、火腿丝、辣椒丝过一遍。
一篇西北游记里写那里的烧羊肉非常过瘾,烧羊肉用的汤里有老母鸡、童子鸡,各种山珍,各种海味,百禽肝胆,藏红花、冬虫夏草。
张爱玲的一篇散文当中写了非常多的美食,基本以“吃”为主题而只言吃,对于读者来说,印象应当不在浅者之列。
她的那篇散文在当时被刊印出来的时候,因为文中所提的生活过于“精致”还被很多作家嘲讽。因为以我国当时的经济水平与紧张局势,很多百姓能够填饱肚子已是别无他求了,然而张爱玲的文中,确是写遍她走过地方的国内外所有美食。
尽管那篇文章以如今的视野看来,其实是不足以用“奢侈”二字来形容,读完之后,你只会感叹写出这篇文章的,一定是个走了很多地方,胸怀与情趣都是人中翘首之人。
她言“吃”的字里行间里,其实更多的是人文还有对于“吃”的追求过程,却很少言及食物本身的色,香,味。但是在有限的文字描述里,却依旧能够领略出她笔下的食物之美。就像一场旅行,真正让人记忆深刻的往往不是去看过的那些景致的繁华,相比于样貌之美,我们更容易记住旅途当中遇到的人和事亦及那座城市的人文。
美食,视之嗅之品之皆美,就称之为美吗?答案是肯定的,当然,爱美食之人对于生活的态度以及“身健在,且加餐”的追求,也是成就美食之美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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