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
感谢邀请,秦朝的灭亡其实是一个累积的过程。从地下出土材料可知,秦朝统一全国之后所实行的法律仍然是非常严苛的。现在一些朋友以“云梦睡虎地秦简”来探讨秦统一后的法律状况,笔者认为并不合适。因为睡虎地秦简的时间下限未到秦朝末年。相反,成书于汉代初年的《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反而能够看出秦末汉初法律管理力度的强弱。从《二年律令》的相关法律条文看来,汉代初年经过了“约法三章”“萧何制律”柔和化后的汉代法律依然很严苛。无论是胼手砥足的肉刑还是赭衣髡囚的耻辱刑都还保留着着“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心理,非常的残酷。由此可知,秦代的法律要比这种律令还要残酷许多。而且,这也与《史记》,《汉书》中的记载相吻合,正是因为法律的残酷导致人民的反抗。
第二点,施政过急。在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前,秦代的法律实行是相对较为缓和的。特别是在对于六国的新占领地,还会重用一些当地的人士来担任基层官吏,施行的法律也是因地制宜,保留下了一些当地约定俗成的规则。这些在《里耶秦简》当中都曾经有过体现。但是,由于始皇帝的性格,国家在统一后迅速压制了原有六国的旧贵族,企图在几年中将六国积累了数百年的沉淀全部打破,改造成和秦国一样的标准,这必然会遭到六国贵族明里暗里的反抗。而且始皇帝在位时间不长,秦二世继承了秦始皇霸道的治国理念。在内部还纵许奸臣当道,赵高把持朝政后,很快就将秦始皇积攒的帝国余威全部丧尽。六国贵族不再畏惧秦王朝的威压,趁着陈胜吴广掀起的起义浪潮,六国贵族纷纷开始抵抗。齐国田儋,魏国魏咎,楚国项梁都是这场六国复兴运动的代表,也是他们最终推翻了秦国的统治。
第三点,对于新占领地缺乏良好的基层渗透与管理。秦王朝过于相信自身的威压政策,严酷的法家学说使得饱受战争创伤的天下百姓得不到应有的休息。而且,六国百姓和秦王朝之间的磨合过于生硬,这就使得帝国的末梢神经实际上是处于麻痹的状态。陈胜吴广甚至刘邦都只是升斗小民,贩夫走卒,崛起于阡陌之间。却最终都能够集合起相当大的实力,这就说明秦王朝的基层政策是失败的。
历史上我们经常会发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结束分裂动荡的朝代大多比较短命。比如我们知道秦朝,隋朝,距离我们近一点的有民国。实际上这不是偶然,不是诅咒,而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

春秋战国时期列国交战国家动荡,而秦始皇奋六世之余烈,一统天下。他本来还希望传二世三世万世而为君,不想到二世而亡,短命王朝存在了十五年。
本来秦始皇统一六国就像是一场大手术,经历这次手术应该有一点回旋缓和的余地,而秦始皇却不想这样做。有人说汉朝有一点猴子偷桃的感觉,但是如果秦始皇做得好也不至于秦末农民起义频起。

秦朝的宿命可谓是“成也秦始皇,败也秦始皇”,正因为他的雄才伟略,才能统一,这种性格也导致他在位期间横征暴敛滥用民力,比如说修长城,修皇陵。这些都大大加重百姓负担。本来国家刚刚统一,百姓对秦朝的认同就不高,你不仅不安抚民心,反而实行暴政。这不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吗?
所以我们说秦二世而亡的根本原因在于多行暴政,过于剥削百姓,导致离心离德,民怨沸起,导致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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