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为什么不被大家喜欢了
2020年3月31日,周立波、唐爽之间的名誉权纠纷案,法院判决认定唐爽五大诽谤一大侮辱成立,并且法院判决唐爽赔偿胡洁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等,法庭为周立波最近以来所蒙受的不白之冤给予了澄清,并且对唐爽依法公开宣判。
判决书上指出:“白眼狼”、“小人”、这些词是“基于原被告以前的来往关系,这些说法属于自然社交反应,不构成侵权”。
还有,法院对唐爽的判决,在判决书上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写着:
一,判决书上指出:“毒是女儿的”,“在看守所出现幻觉”,法院认定:构成诽谤。
二,判决书上指出:“胡洁做局陷害唐爽”,法院:构成诽谤。
三,判决书上指出:“周、胡二人威胁,恐吓唐爽,要求其作伪证”,“指使朱三东假冒FBI 威胁唐爽”,法院认定:构成诽谤。
四,判决书上指出:“伙同红通犯施建祥洗钱在海外购置房产”,法院认定:构成诽谤。
五,判决书上指出:“偷枪”,法院认定:构成诽谤。
六,判决书上指出:“戏子误国”、“泯灭人性”、“丧心病狂”,法院认定:构成侮辱。
七,判决书上指出:“判决被告唐爽赔偿胡洁精神损害5000元,经济损失3000元”,法院认定:予以支持。
法庭判决已经一槌定音,可是,我不明白,这道题目为什么会说:“如果周立波有一丝丝廉耻之心,结局会是现在这样吗”?
实话实说,据本人观察,周、唐之间的矛盾纠纷的始作俑者是唐爽,唐爽无凭无据污蔑“周立波吸毒”,并且在网络上大造“周立波吸毒”的舆论。
所以,法院判决唐爽停止侵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删除其构成侵权的新浪微博及视频连接和在今日头条发布的微头条、文章及视频连接,唐爽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周立波、胡洁赔理道歉(内容须事先经上海长宁法院审查),唐爽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付胡洁精神损害抚慰金和经济损失合计人民币8000元……等等。
事实上,在法庭的判决书中,本人看不出周立波先生何来的“不廉耻之心”?相反,本人倒是觉得上海长宁法院对“周、唐的名誉权纠纷案”,判的非常有人情味,本人觉的长宁法院的法官们高智慧,这样的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道题目内容怎么啦?看上去好像有点精神失落的样子,表示不理解!

如果它有廉耻之心,既然美国出来了,你就低调点,过个几个月,洗洗白,做做假慈善(用别人的钱募捐),再发动一下水军为你摇旗呐喊,很多人又把你当“好人”看了。如今就算了,你不但丝毫没有廉耻心,又自锤得锤,还拿你美国老爹的私信企图颠覆中国检测结果,那怕你天天蹲在美国喊“爱国”也救不了你,太假了!是你自己变本加厉把自己打入了十八层地狱,怪不得任何人,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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