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法把文学作品分为三大类,即(三分法把文学作品分为三大类)
这些在一部部《漫画书》的写法中,并不是非常重要性,也不是非要搞清楚才写得出《漫画书》。
至于文学的分类问题,也无需要分得一清二楚,只要分得清《漫画书》此体裁,即符合具体要求的写法即可。
欢迎自身带有写作基本功的人才加盟,无论什么样的写作基础技术都行,无分什么“三分法”和“四分法”,只要达到产品《漫画书》的要求,不会计较谁有什么技术制作的,甚至乎门外汉能够写出优质漫画表达能力强的,也非常欢迎光临指导和提出宝贵意见。
既然搞团队意识写创合力写漫画书,合作共赢和利益共享的话,激励机制设定就要看发挥作用大少来分配利益,谁能够写出读者接受的事实,才是利益获得最大值的原则。不看个人的花架子基本功,因光有技术没有实际变现能力,哪来《漫画书》利益共享的分摊到手。
总之,门外汉又好写作高手又罢,都要看看实际写出《漫画书》的能力几何,来分配利益共享的实际贡献度,进入写创团队意识的门槛非常低,而最重要的是分配方案设计的门槛非常高,不能有什么空子可钻,不然的话到头来做不出成功的。
毕竟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假如不能打开市场营销,和写出爆发性热点和沸点的《漫画书》,何来什么利益共享最大化的分成?
所以说,不能光看谁的基础技术有多么高,只看个人到手制作出来的结果质量,就是这么简单的激励机制性倾斜度,不这样设计布局合理性,集体写作的真实性就没有什么动能了吧?
综合考虑变现价值素质的高低=写作基础技术制作+解冻历史常识技术=混合揉入《漫画书》的价值(?份额分红量/年)
采用这样的激励机制模式分享蛋糕,才能高处集体写创能力的极大值发挥:
比如:一吨的蛋糕与一千吨的蛋糕,最后分到每个人的手里,其斤两重量有可比性吗?
关键是要激励多少人参与写作,才能制成超级大蛋糕?(这个蛋糕太难做成功的原因)
思考结局:假如一吨的小蛋糕,最后大家分享的话,任你手里有几多份数,可以和超级大蛋糕的,其中一份半份可比斤两?
西方传统的戏剧创作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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