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兵在清朝是什么官(清代总兵是什么官职)
兵备道:乾隆时定为正四品,多由守、巡二道兼任。兵备道集军事、监察大权于一体,成为明清时期一项重要的地方管理制度。
总兵:清朝之后,军权归为各省巡抚提督之文官,而听从巡抚提督之总兵武官则改为正二品,
按照官职大小肯定是总兵更大。我讲一下清朝官职体系。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明朝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清为正式地方高级官员。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四川总督就一省。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又称“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称三大宪。
省下设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
顺天府和奉天府,分别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
与府同级的直隶州,直属于省,以知州为其长官。有属县。
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直属于省,以同知、通判为长官。
府下设县和散州。县是地方基层组织,长官为知县。散州因地特设,知州为长官。
不难理解,大家看一遍就很清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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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制于各省重要地方设整饬兵备的道员。置于各省重要地区。明洪熙年间始置,本为遣布政司参政或按察副使至总兵处整理文书,参与机要之临时性差遣。弘治年间始于各省军事要冲遍置整饬兵备之“道员”,称为兵备道。掌监督军事,并可直接参与作战行动。此官由按察使或按察佥事充任,是分巡道的一种。又称兵备副使,兵宪。清代沿置.有整饬兵备道、抚治兵备道等称谓。在乾隆时,全国共置兵备道八十余人。
清朝,军权归为各省巡抚提督之文官,而听从巡抚提督之总兵为正二品,视驻地,统辖兵员多寡相差甚多,大约于一万五千名至数百名之间。一般来说,清朝于全中国设有总兵定员83名,
其中,陆路总兵约占70名,水路则为13名,统辖中国十八省614防营约63万兵力。
清代总兵为绿营兵正,官阶正二品,受提督统辖,掌理本镇军务,又称“总镇”。其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称“镇标”。
清末,北洋海师亦有左、右翼总兵,各统铁甲舰为领翼队长。
总兵官之下,还设有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游击之下还有坐营官、守备、把总、提调官等。
相当于现在的少将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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