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单位和局级单位有什么不一样(处级,厅级)
体制内的单位,确实有这种情况,多半是历史原因所致。
本地的接待办就是这种情况。该单位只是一个正处级机构,按理内设科室应该叫科,可他们单位无一例外都是叫处。于是科长便成了处长,每次开会或搞活动,提到他们单位的中层,总好像来的人比别的单位级别高一点。接待外地来的同志,人家也经常误以为接他的人是处级干部,为此还很不好意思,经常说我们太客气太隆重了。而领导似乎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据说,当年接待办的内设科室也叫科,后来有位主要领导说本地接待任务重,经常派个科长去接别人显得不太尊重,建议把接待办的内设部门改为处,显得好听点,于是假处实科的设置一直保持至今。这也是本地唯一一个正处级单位内设正科级处室的单位。
本地隔壁一个地市的两办,前几年也是这种情况。明明是个正处级单位,常理叫办公室的非要喊办公厅,下面的秘书科改头换面成了秘书处,一众科长叫处长,鸟枪换炮,听着好听有面子,实际上还是科级干部一个。据说当初也是说为了和省厅对应领导一时兴起改的。2018年机构改革,这个地市两办改回了办公室,算是回归了正道。
总体来看,普通地市市直机关内设科室叫处室的不算多,少数因各种原因保留至今,已成为地方特色,并不是普遍现象。
事实上,真正有资格将市直机关内设机构设为处的,一般只存在副省级以上城市。副省级城市的市直部门一般是副厅设置,部门主要领导是副厅级,中层正职则是正处,副职为副处,因此将内设机构设为处室可以说名正言顺。
自我升官是一种自慰剂,有很多地方乐此不疲。封建社会设立七级官阶制,一品大员是六部首长,县令正堂是正七品官衔。县丞以下履行职责没有官称,属于吏员,逾制僭越是杀头之罪。解放后干部分为24级,副县级以上才能称为领导干部,小科长只是部门领班,文化大革命时期,各级都在批“走资派”衙门作风令人忌讳,从省级到大队精兵简政,统称为“革命委员会”,主任一职没有大小,只有第一、第二之分。国家升平政局稳定,各级职守都参照高级机关,省辖市部门领导一般正处,内设机构头目本身是科级,有的地方便称为处,自我提拔官升一级,县级部门本来为科级,普遍改设为局,内设机构由股改为科,不但名声好听,看着也光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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