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拾金不昧(拾金不昧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即便抛开法律,单从道德和人格培养来看,拾金不昧也应该坚持和发扬光大,不该也不能过时。
但现在有一种很不好的现象出现了,这种现象就是:失主一旦丢了东西,骤然就登上了法律和道德的制高点,似乎人一丢东西,瞬间就变成了君子,而捡到东西的人,因为动机和过程隐晦原因,则立刻进入了“不像好人”的怪圈,从而陷于违法或失德的境地,不仅要接受盘问、指责,还需频频自证。
证明自己是好人是很难的,被冤枉或误解时是很难受的。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再发生,建议:
一、失主不具有天然法律和道德地位,在没有确凿证据东西被偷的情况下,无权指责捡物者,委过委罪捡物者属违法行为,严重者应按诽谤罪论处。
二、失主丢了东西是过错,如果由此消费了公共资源,即通过媒体和司法渠道解决问题,应承担费用,并将此用补偿给捡物者,如果捡物者为偷,在其服法的同时,再加倍索回。
三、在城市广场设立“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公示榜,真正做到让做好事的人不受委屈,好人有好报!捡物者有功于人,有功于社会的理念要大力宣传和推广。
四、无理指责捡物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和醉驾那样入罪。
拾金不昧永远不会过时,不管时当今或将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永远要发扬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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