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馆的指什么(踢馆的意思)
踢馆,现在的法律定义是违法约架。传统踢馆就是教练与教练之间比武。
踢馆来源于广东话,就是普通话说的“砸场子”。广东话中的“踢馆”一词,原本是讲武斗的,就是去武馆挑衅,行为要讲江湖道义和市面规矩。公开、公平情况下,对抗与较量后发生的胜败结果,才会被大家认可。在过去冷兵器时代,武术是很重要的一种技艺,也可以说是人类安全最基本的需求保障。武馆是以拳脚作为商业产品向有需求的人教学,怎么才能证明自己的功夫是最好的呢,在同等市场下,击败同行就是最简易而又是很成功的宣传手段。
踢馆这个问题让我想到十几前在一些武校所碰到的故事。
早期某个武术学校在广告词里,也是很夸张,很嚣张,本校某某大师神功,打遍全国无敌。欢迎来挑战。胜者奖金一万,这在九几年这可是蛮高的,,,结果真有不服气的人来挑战,知道我们校长怎么收场吗? 先客气的和来人说,朋友,这是广告说词,您别当真,都是江胡中人,给你报销路费。如果这人傻傻不行,那么,五六个教练拿着菜刀,狼牙棒,反正摆放在门口的十八搬武器,随便拿一个,围着来挑战的人,问他打不打。哈哈,吓下都差不多了。
还有一些当年非常有名的全国冠军,都被一些武校商人骗了,当一次免费的广告。方法就是;承诺某某冠军一个月上万的工资,把他请到武术学校,然后开始大量印刷冠军的肖像,成绩,进行广告宣传。等招生结束了,就以各种理由诉苦,冠军呀,您看我们的开销特别大,学生这么少,这一个月二万的工资发不起呀,给你一个月五千吧。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到了这份上冠军只好走人了。
双向规则!还有年代的不同!我记得我爷爷辈和父辈的规则差不多!有单挑,和组团!单挑就是两个对打,各请朋友行业头脸(排得上号的叫得上名字的,以前资讯不发达,这些人都是真材料的)然后定规矩,比如不折脖子、不出人命、不踢蛋子(以前裆是大腿内侧包括蛋子,不踢蛋子是两大腿中段以上来算的)、倒地不追(除非两个事先有说自己练过地趟拳的以往)、定输赢方式(没分回合,直到一方倒地不起,站着为赢)、定彩头(例如:拜赢方为师),还有以前可没分量级的!
组团是:几个人对几个人,可以有车轮可以单对单!
都是拳拳到肉,打完没记仇的,大不了定下次时间!哪像现在!没事天天对骂,吼了半天就是没打起来,用各种理由推脱!
还有被踢的,打完不论输赢最少要宴请一下。(以前开得起馆,进得了行广收弟子的,记住是广收弟子的,一般不会没钱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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